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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行风评议专栏 |
|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,建设“和谐侨乡 满意江门” |
| 2009-09-03 09:30:2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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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全国文明城市,
建设“和谐侨乡 满意江门”
文明是风,吹过心田。
文明是雨,滋润大地。
文明是云,飘过天空。
文明是花,常开不败。
春风化雨,润物无声,
我们的城市在文明的滋润下生机勃发。
----请支持江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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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门市民公共文明行为规范
1、要语言文明,不粗俗喧哗;
2、要谦和礼让,不拥挤争抢;
3、要热情友善,不冷漠生硬;
4、要遵章出行,不乱穿乱跨;
5、要按章行车,不乱行乱停;
6、要爱护公物,不损害花草;
7、要爱护环境,不乱吐乱扔;
8、要爱护市容,不乱张乱贴;
9、要衣着得体,不坦胸赤膊;
10、要尊老爱幼,不欺凌弱小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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